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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聯訊取得新北市汐止區不動產,計5560萬元

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

(3672)康聯訊-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
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
土地:新北市汐止區同新段13地號
建物:新北市汐止區同新段546、726及727建號(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18樓之6)
2.事實發生日:104/5/15~104/5/15
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交易單位數量:面積843.3平方公尺(255.1)(含五個車位)
每單位交易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董事會決議每單位價格為每坪新台幣221仟元及交易總額為55,602仟元
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交易相對人為本公司董事謝千儀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
1.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原因:交易標的物目前為本公司使用中之辦公室,96年6月基於減少財務衝擊而由董事謝千儀先行購入,以利本公司得以進行79號18樓之6與79號18樓之7兩戶打通合併作為辦公室使用,今因本公司未來整體營運規劃與公司形象,故擬向關係人購買上述不動產。
2.前次移轉之所有人:銘誠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春光
3.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:非關係人
4.前次移轉日期:96年6月21日
5.前次移轉價格:34,121,763元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
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不適用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尚未簽訂買賣合約,未來將依不動產買賣合約支付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
1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雙方議價
2.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
3.決策單位:董事會

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
1.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,估價金額為56,602,500
2.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,估價金額為53,918,640
3.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,估價金額為57,786,800元
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
1.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謝國鏞
2.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李根源
3.永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黃進源
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1.謝國鏞:(91)北市估字第000006號
2.李根源:(94)北市估字第000079號
3.黃進源:(99)北市估字第000152號
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
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
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不適用
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基於本公司未來整體營運規劃與公司形象
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無
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民國104年5月15日
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民國104年5月15日
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是
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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